“相亲假”有没有必要?

2019-11-12 来源:工人在线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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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背景:

  据钱江晚报报道,1月21日早间,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宋城演艺”)为工作人员放相亲假的通知刷遍朋友圈。

  在宋城演艺官网公布的文件称:“为关爱女性员工,公司给予30周岁以上未婚单身女性员工15天春节相亲假(含7天春节假期,另8天为带薪休假),如有需要可申请延长假期。在2019年年底前领取结婚证的,公司给予2019年年终奖翻倍的奖励。”

   媒体论道:

  东北新闻网:公司给30周岁以上未婚女员工放15天相亲假,一是体现了对女员工这个弱势群体的特殊照顾,二是为父母分担了一部分忧愁,三是促进了未婚男女的婚姻,维护了社会稳定,四是员工有一颗安定的心,工作起来“精神百倍”。而春节是家人团聚的日子,俗话说:“有钱没钱,回家过年。”在走亲访友过程中就可能偶遇或在亲戚朋友的介绍下认识到自己的“另一半”。因此,单位在春节给30周岁以上未婚女员工放15天相亲假,是合情合理,不妨一试。当然了,单位条件允许的话,也可以给“剩男”这一特殊待遇,那就更是“面面俱到”了。

  “工人在线”小编观点:

  @文道轻剑:杭州某公司放相亲假,看起来有点人性化和新鲜感,但是效果会如何不得而知。小编关心的倒不是设立“相亲假”有什么创意,只想弄明白以下几个问题,以便让真正休相亲假的员工安心。

  一是员工放了相亲假,没去相亲,或去办其他事,或去旅游,算不算旷工? 司法实践中,经常有因请假或休假引发的劳动争议。有劳动者请病假,却去游山玩水;有劳动者请丧假,却没有哪个亲属去世,等等。这种骗假行为,一般会认定为旷工,严重的要付出失去工作的代价。由此,小编担心,“相亲假”会不会成为劳动者骗假的手段,从而为引发劳动纠纷埋下隐患。

  二是相亲假会不会拿来抵扣年休假?相亲假不是法定假,只是企业的自主行为。企业如何认定相亲假的属性,只有自己能说清楚了。实践中,很多企业为了让员工少休或不休年休假,总是有很多名堂用其他方式“抵扣”,比如集体外出活动、事假等。杭州这家企业会不会用相亲假抵扣年休假,真不好说。

  三是员工本不想相亲,你这么逼人家去,合不合理?众所周知,婚姻是个人的事,去不去相亲,什么时候去相亲,完全由自己决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干涉。况且,15天的相亲假,很难解决一个人的终身大事。

  四是企业除了强制性要求休相亲假外,还有没有更好的办法去解决员工单身问题?尤其给员工放不切实际的相亲假,不如多搭建舞台,多与外单位搞联谊活动,多让员工与外界交流的机会,让员工为自己的姻缘做主。事实上,一些企业已经这么做了,而且效果不错。

  因此,小编认为,这样的相亲假,炒作远大于实际意义。

  @一颗卤蛋:企业放相亲假,小编举双手赞成!“相亲假”作为一家公司的内部管理规定,是一种人性化举措,它切实地站在了员工的角度,给予了员工以现实实惠,让员工可以得到更多的休假,去解决个人问题,这有什么不好的呢?

  然而,有部分网友还是对“相亲假”提出了质疑,主要有三点。对此,小编有话说。

  一、能不能帮到员工“脱单”?这么多年都没有找到自己的另一半,难道15天就能找到了?诚然,“脱单”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不能因为“脱单”很难,就直接否定了这个假期的积极意义!有了这个假期,员工至少有更多的时间出去社交。

  二、这算不算对单身女职工的变相歧视?小编认为,如果把“关心”和“福利”扯到“歧视”的问题上,就有点太吹毛求疵了。按照这个逻辑,那公交车上设“老弱病残孕专坐”算不算歧视?地铁设“女士车厢”算不算歧视?该公司说了,之所以把条件定在30岁单身女职工,是取“三十而立”的意思,年满30岁还没有婚嫁的女性,父母也确实更加着急,鉴于现实原因,公司最终才把享受“相亲假”的条件定为年满30岁的单身女性。如果这也能扯到“歧视”上,那未免有点太玻璃心了。

  三、这是不是公司的炒作?这个问题,小编也不得而知。但是,小编想说,即便是炒作,又有何妨?只要不是虚假宣传,没有违反公序良俗,员工还能得到福利,这样的“炒作”不该是多多益善吗?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成了路,更何况,这是一条站在员工角度出发的好路!如果这样的做法被其他公司所效仿,甚至让“相亲假”在全社会形成一种共识,各位未婚单身职工都享受这样的假期,那这样的“炒作”,请给我来一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