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打造调裁审“三位一体”:让劳动者及时维权

2020-01-03 来源:南方工报 作者:王艳 蒋周 袁小燕 黄彩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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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头法庭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站揭牌  王艳/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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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朗法庭内调解员参与调解  胡博文/摄

  号称“世界工厂”的东莞,劳动争议案件年均收案数均在1万宗以上,居全国前列。遇到劳动争议问题时,不少当事人在面对双方协商达不成一致、劳动仲裁后又出现对方拖延或拒不履行裁决的情况时,只能选择起诉至法院。如何让劳动者尽快拿到工资、工伤待遇得到及时有效赔付 ,构建和谐的用工环境成为东莞法院、人社、工会等有关部门和组织的重要课题。

  2019年,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市总工会等多单位合力建设劳动人事争议调裁审一体化工作机制,对仲裁时效、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计算基数等问题作出统一的裁审标准,共同打造以诉调对接为主,调解、仲裁、审判“三位一体”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解平台,让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在调解仲裁阶段化解,构建了东莞和谐劳动关系。

  2天化解44名工人欠薪纠纷

  2019年12月9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大朗法庭诉调对接工作室工作人员收到一则劳动监察动态,大朗镇洋乌村一家五金有限公司拖欠了44名工人2019年9月至11月的工资,约50万元。该公司老板表示,工厂一直亏损,自己无力支付工资。当天,劳动监察员与该村劳动服务站工作人员组织公司老板、房东、工人一同协商,初步商议由房东在当月10日下午先垫付60%工资,约30万元,剩余40%工资由工人通过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追讨。随后,劳动监察员向大朗法庭通报了上述情况。大朗法庭获悉后,派出工作人员与劳动监察员迅速商定安抚工人及解决欠薪的初步方案。

  12月10日,大朗法庭派出调解员周钰传和胡博文,前往洋乌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在法庭给予法律指导意见的基础上,经调解员、劳动监察员、村委会干部、村劳动服务站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协调,该公司老板同意定期归还房东垫付的工资,答应设法再筹集部分款项发放工资,剩余部分以分期支付的方式,将于2020年4月30日前全部付清。对于付款方式及终止劳动关系相关补偿事项,调解团队提请法庭予以司法确认,无须工人们再走冗长的劳动仲裁和诉讼程序。

  当天傍晚,大朗法庭负责诉调对接工作的法官为劳资双方当事人审查了调解协议,并出具了司法确认裁定书。根据有关司法确认的规定,当事人无须缴纳诉讼费用。当晚8点,工人们收到约定的首期工资款项,平静有序地离开。这起劳动争议案件得到有效化解。

  调裁审一体化实行专人对接

  法院能如此快捷地介入劳动争议案件得益于东莞构建了劳动人事争议调裁审一体化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了劳动争议裁审标准统一、裁审程序有效衔接的制度,实现了全市劳动争议裁审衔接工作机制完善顺畅的运转。

  据了解,2019年5月5日,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两级人民法院联合举办了裁审衔接工作座谈会,形成了《劳动争议裁审衔接工作座谈会议纪要》,并于2019年10月10日正式下发执行。2019年8月15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签订《构建劳动人事争议调裁审一体化工作机制》。在东莞全市33个镇街(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与其对应的管辖法庭建立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各人社分局与各人民法庭构建联动化解群体性事件工作机制,将村级调解员纳入特邀调解员范围。同时,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各人民法庭与辖区仲裁庭分别建立劳动争议裁审衔接机制,各仲裁庭与人民法庭明确双方具体负责人和联络人,并对委托调解、案件调阅、案件通报、文书共享、裁审标准、生效文书主动移送执行、财产保全等具体衔接事项工作流程进行明确,实现仲裁庭与人民法庭的无缝对接。

  “通过构建上述工作机制,全市共同打造以诉调对接为主,调解、仲裁、审判‘三位一体’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解平台,将更多劳动人事争议案件通过调解方式化解,真正实现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裁审标准一致,减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起诉到法院的诉讼案件数量,促进提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权威和社会公信力,维护东莞的社会和谐稳定。”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副主任何柱坚介绍,该机制的效果明显,仅2019年1-9月,东莞全市法院新收劳动争议案件6018件,结案4774件;全市两级劳动人事仲裁机构收案共计1.56万多宗,收案数基本相当于去年整年收案数,同比上升29.52%,结案1.22万多宗。

  “经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的案件,裁决结果将与法院判决结果一样,当事人拿到裁决结果后,没必要再去法院起诉,增加诉累。”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大朗法庭庭长陆海忠表示,法院跟劳动监察部门联手,提前及时介入洋乌村欠薪纠纷,再通过司法确认的方式,一次性解决劳资双方以及房东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化解纠纷快速、高效、成本低,可以说,是以最小的社会资源消耗,最大程度地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

  终局裁决缩短工伤职工维权时间

  2019年5月, 东莞市某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职工苏某在工作期间右手被机器压伤,向鉴定机构申请了劳动能力鉴定。他本想等结果出来后再和用人单位商讨赔偿问题,不料 ,7月底因急病去世,其家属担心用人单位不认账,便到东莞桥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申诉。随后,桥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向桥头法庭申请调派调解员进行调解。

  调解员在听取当事人意见后,了解到用人单位并非不愿赔偿,而是希望等鉴定结果出来后再计算赔偿数额,但苏某家人因生活困难又急需获得赔偿。在此情况下,调解员先动员用人单位向家属支付苏某工资1万多元,帮助其渡过眼前难关,然后等待鉴定结果出来后马上再次组织双方调解,指导双方核准赔偿数额,及时释除双方疑虑,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因工伤引发的劳动争议,一直是劳动者维权的热点所在,而东莞构建的调裁审一体化工作机制,实现工伤待遇案件全部由仲裁机构作出终局裁决,大大降低了劳动者的维权成本。2019年12月20日,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召开了2019年全体会议,东莞市委政法委、市委组织部、市总工会等该市仲裁委19个成员单位的全体委员参加了会议。会议讨论并表决通过了《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终局裁决工作指引〈试行〉》,规范全市终局裁决案件处理,提高仲裁终局裁决案件比例,依法高效处理劳动人事争议。

  “这标志着我市仲裁机构对因工伤引发劳动争议的案件将统一实行终局裁决,这不仅有助于提高终局裁决率,而且将大幅减少起诉到人民法院的仲裁案件,并相应缩短工伤职工的维权时间。”何柱坚表示,工伤职工不必走完全部程序,就可以维护合法权益。

      南方工报责编:兰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