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对确诊患者个人负担费用财政补助60%

2020-02-07 来源:中国网 作者:郭泽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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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财政部:对确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个人负担费用中央财政补助60%)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今日(7日)召开发布会,财政部副部长余蔚平表示,对确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个人负担费用实行财政兜底,中央财政补助60%。

  余蔚平表示,截至2月6日下午5点,各级财政共安排疫情防控资金667.4亿元,实际支出284.8亿元。其中,中央财政共安排170.9亿元,主要包括:疫情防控专项补助57亿元,含对重点疫区湖北省补助的18亿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层疫情防控资金99.5亿元。对科研、物资储备等经费也足额作了安排。

  “目前看,各地疫情防控经费是有保障的,中央财政正在根据疫情发展态势和防控需要,继续做好经费的保障工作,并管好用好资金。”余蔚平说。

  余蔚平表示,截至2月6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已经出台十余条财税支持措施。措施明确,对确诊患者个人负担费用实行财政兜底,中央财政补助60%;对疑似患者,由就医地制定财政补助政策,中央财政视情给予适当补助。对参加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可享受工伤待遇保障政策。对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的一线医疗卫生人员,中央财政给予定额临时性工作补助。

  措施明确,针对疫情防控物资的政府采购,简化审批程序,打通物资供应的“绿色通道”。对代储企业紧缺医疗物资周转储备资金的银行贷款贴息方案。对捐赠用于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对卫生健康部门组织进口的防控物资免征进口关税。

  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取消反担保要求,降低融资担保和再担保费;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减半收取再担保费。对感染新冠肺炎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可展期一年,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政策。中央财政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给予贴息支持。

  南方工报责编:刘晓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