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总工会:五方面组织动员职工扎实做好复工复产工作

2020-02-10 来源:广东省总工会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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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政府印发的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20条措施,2月7日,省总工会办公室印发《广东省总工会关于组织动员职工做好复工复产 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工会从五方面组织动员职工扎实做好复工复产工作,夺取疫情防控阻击战全面胜利。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扛起疫情防控责任。各级工会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坚守岗位、坚守职责、坚守阵地,统筹协调、靠前指挥,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县级以上地方总工会要成立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机构,党组主要负责同志牵头主抓,健全工作机制,在当地党委统一领导、统一指挥下,积极参加当地疫情防控工作。工会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动员广大职工坚定信心、同舟共济,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要细化工作措施,构筑抵御疫情严密防线。各级工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责任,落实落细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要加强对基层工会的工作指导,密切关注返岗复工的职工动态,支持和引导企业做好职工的健康管理及生产生活工作。要协助党政做好探亲返乡人员、疫情高发区流入(滞留)职工的筛查摸底、情绪稳定、帮扶服务和密切接触者隔离观察等工作。要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全力支持和推动受疫情影响的各类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帮助企业协调解决职工返岗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返岗,以及口罩、防护服、消毒用品、测温仪等防控物资购置问题。要倡导动员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和广大职工伸出援助之手,汇聚点滴力量,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奉献爱心、传递温暖。

  三要积极采取行动,团结动员职工参与防控。各级工会要团结动员广大职工凝心聚力、共克时艰,引导职工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维护职工身体健康。督促从疫情重点地区返粤的职工及时向企业提出申请,在居家隔离14天无异常后再上班;引导职工上下班途中,正确佩戴口罩,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配合企业做好职工体温监测及公共物品的消毒,引导职工尽量避免到人群密集通风不良的公共场所,不参加不必要的聚会和会议;引导职工在食堂进餐时,采用分餐进食或保持安全距离,避免人员密集;引导职工做好个人卫生防护,不随地吐痰,未洗手不摸眼口鼻,保持环境卫生清洁,用过的纸巾、口罩等放置到加盖垃圾桶里,每天清理等。

  四要加强维权服务,确保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各级工会要做好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劳动用工、工资支付等指导和服务,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好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通过集体协商等方式减少劳资分歧,稳定就业,保障职工劳动权益,共谋企业发展。重点聚焦出租车、餐饮、旅游等受疫情影响的行业企业,积极动员职工与企业共度难关,帮助企业走出困境。发挥12351广东职工热线作用,开通疫情防控一线职工心理援助专线,向职工提供防控疫情心理健康服务。配合督促有关单位落实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和职工安全防护措施和待遇保障,设立专项资金,做好各项防护工作的同时及时开展形式多样的慰问和服务。认真谋划做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后对因病致贫返贫职工群众的帮扶工作,对于遇到重大困难和变故的职工,要及时纳入帮扶范围,尽力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

  五要做好宣传教育,主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级工会报刊、新媒体要切实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引领工作,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宣传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传递党和工会组织对广大职工群众的关心关怀关爱。要创新宣传手段,及时宣传各级党委政府、各级工会的工作安排和做法,及时面向职工发布权威信息、准确解读防控措施、积极传播健康卫生知识、普及科学防疫知识,增强职工自我防护意识,消除不必要的恐慌情绪,不信谣、不传谣。要广泛宣传疫情防控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和模范事迹,对事迹突出的疫情防控先进典型要在评优表彰中优先考虑,充分凝聚疫情防控工作的强大正能量,推动形成众志成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良好社会氛围。

  《通知》还要求,各级工会要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时调整相关工作安排,主动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各地级以上总工会应对疫情工作情况要及时向省总办公室报送。

  南方工报责编:刘晓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