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期间 粤公安推16项优化服务措施

2020-02-13 来源:金羊网 作者:黄丽娜 粤公宣
分享:

(原标题:新冠肺炎疫情期间 粤公安推16项优化服务措施)

12日,广东省公安厅下发“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实施治安管理十六项优化服务措施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根据通告,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的情况下,省公安厅将对治安管理实行16项优化服务措施。记者了解到,这16项措施包含特种行业和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危爆物品治安管理、民用涉枪涉弩治安管理、保安服务和培训监督管理、户政管理及派出所便民服务等五个方面。

在与群众日常生活关系最为密切的户政管理及派出所便民服务方面,广东警方列出了6项优化服务措施。包括:倡导群众尽量通过“粤省事”平台网上办理户政(治安)服务;推行网上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推行居民身份证自助受理和自助领取服务;提供户籍业务证件、手续到期自动延期办理服务;提供居住证延期签注服务;提供“绿色通道”服务。

这些措施特别提到,对疫情防控期间群众未按期办理各类户政业务(包括预约业务)的,全省均可延期办理,不会采取违约惩戒措施;对群众持有的《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等户籍证件材料在疫情防控期间过期的,全省公安机关户政部门都会予以办理业务,不要求重新开具;对于迁出地公安机关要求群众更换过期的《准予迁入证明》的,一律无条件为群众更换。

居住证到期怎么办?这些措施提到,对2020年1月1日以来居住证有效期满,但逾期未签注并在疫情防控期结束之日(以权威部门通知为准,下同)起,30日内补办居住证签注手续的,视为按期签注居住证,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连续计算;对2020年1月1日前居住证逾期未签注,并在疫情防控期结束之日起,30日内补办居住证签注手续的,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向前顺延到自2020年1月1日起连续计算;对上述两种情形逾期未签注的居住证,在2020年1月1日至疫情防控期结束之日期间补办居住证签注手续的,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分别按上述两种情形计算办法相应连续计算。

南方工报责编:徐红秋